工地扬尘作为大气污染一大“杀手”,具有污染范围大、破坏力强等特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常态化开展执法巡查,加强日常监管,严处违法行为,持续念好扬尘治理“紧箍咒”,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
“四中这边有个工程正在建设,灰尘漫天、路面上都是泥巴点……”近日,浦南执法中队接市民反映称,四中附近一工地扬尘污染较大,影响空气质量。
执法队员第一时间赶往现场。经勘查发现,该施工工地确实存在喷淋设施未正常运行,产尘作业未采取洒水、喷雾等其他抑尘除尘措施,对暂不作业的裸土未采取严密遮盖等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
执法队员立即找到工地负责人,向其科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其立即改正,并依据相关规定对其处以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后续复查发现,该工地已整改到位,工地周边环境明显改善。
工地扬尘作为大气污染一大“杀手”,具有污染范围大、破坏力强等特点。一直以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严格依照“八个100%”标准化管理,确保工地扬尘“尘埃落地”。
“八个100%”:施工工地周边围挡百分百、施工工地出入车辆冲洗百分百、施工工地祛湿作业百分百、车辆密闭运输百分百、施工现场地面硬化百分百、施工现场物料堆放覆盖百分百、施工工地出入口保洁有效率百分百
严管理的同时,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截止目前,对处罚施工工地未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7家,运输单位未采取密闭措施防止物料遗撒44家,累计处罚金额39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