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您将宠物狗粪便清理干净,按照《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我们将对您进行处罚。”10月17日,浦江一名女子因放任爱犬在公共场所随地大小便,未即时清理而污染环境,被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处以30元罚款。 上午10时许,执法队员在巡查中发现,一名女子怀抱着一只白色贵宾犬正准备过马路。正当队员为女子携犬外出时以怀抱形式束缚犬只的行为点赞时,不可思议的一幕发生了:女子竟然在斑马线上将爱犬放下,让其自个儿去找地儿“方便”,而白色贵宾犬则快速跑到马路对面,半蹲着开始拉大便。 看见爱犬这般“听话”, 女子脸上笑开了花,完全没有考虑到这团便便会对他人通行造成影响。眼看着女子和爱犬无视地上的便便,准备“双双把家回”,执法队员立即上前制止,责令其立即清理。 《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第三款规定,饲养宠物和信鸽不得污染环境,对宠物在城市道路和其他公共场地排放粪便的,饲养人应当即时清除。因该女子的行为违反相关规定,执法队员当场对其处以30元罚款处罚。 宠物的行为反映了主人的文明和卫生意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此呼吁,广大犬主在携犬外出时要时刻牵好爱犬,做到不让爱犬随地大小便,并携带纸张、袋子等,及时清理爱犬排泄的粪便及呕吐物。文明城市不仅仅是嘴上说说就能建立的,需要全体市民齐心协力,从小事做起,慢慢建成。 (来源:诗画浦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