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县人民政府
关于试鸣防空防灾音响警报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浙江省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管理办法》有关要求,为使人民群众熟悉防空防灾音响警报信号,增强市民的防空防灾意识,确保警报设施保持良好使用状态。县政府决定在县城区和省人防重点镇(黄宅镇、白马镇、郑宅镇、郑家坞镇)组织防空防灾音响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试鸣信号
防灾警报试鸣的音响信号
警报信号:鸣60秒,停30秒,反复2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解除信号:连续鸣响,时间4分钟。
防空警报试鸣的音响信号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时间3分钟;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十五遍,时间3分钟;
解除警报:连续鸣响,时间3分钟。
二、试鸣时间
按全市统一的时间进行,2021年5月12日10:00~10:43。其中10:00~10:03为防灾警报;10:10~10:14为防灾解除警报。10:20~10:23为防空预先警报;10:30~10:33为空袭警报;10:40~10:43为防空解除警报。
三、试鸣地点与方式
县城区与黄宅镇、白马镇、郑宅镇、郑家坞镇共31个警报点同时进行试鸣。
浦江县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