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排查风险隐患,坚决打好“外防输入 内防反弹”阻击战。根据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将重点公共场所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核查要求。公共场所继续严格执行测温、扫“金华防疫浦江畅行码”,查验健康码、行程卡,进入人员要严格规范佩戴口罩,提供时限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异常或未持有规定效期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禁止进入。
1.进入各类学校、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人力资源市场、看守所、拘留所等场所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进入专业市场、大型商超、网吧、娱乐场所(KTV、歌舞厅、游艺厅)、演出场所、影剧院、酒吧、足浴店、洗浴中心、健身场所、美容美发、SPA馆、棋牌室、麻将馆、桌游室、密室逃脱、宾馆酒店、民宿、汽车站、快递物流、图书馆、文化馆、体育场馆、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宗教活动场所、教培机构、机关事业单位等场所须提供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36类定期核酸检测重点人群仍按原要求(县防指123号指令)频次开展核酸检测;进入非本单位的其他公共场所则需提供上述规定时限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各场所经营管理主体要严格履行疫情防控责任,加强入口管理,不得允许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超规定时限的人员进入,发现“红码”“黄码”“灰码”等健康码异常人员,应及时向属地村(社区)报告。
三、加大监管执法力度。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执法检查,发现场所经营主体履行责任不到位的,要采取责令整改、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和许可证等手段,督促强化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意识。公安部门要对重点场所涉疫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打击。
请广大市民朋友关注官方信息权威发布,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疫情防控良好秩序。感谢您的配合!由此带来的不便,请您给予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