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月4日起,县行政执法局开展非法销售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对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冒头就打,织密“防控网”、严守“安全线”。
专项整治行动开展翌日,县行政执法局联合浦阳派出所在智后山附近查处一处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仓库,仓库内堆放多种烟花爆竹约130余箱。
当天,县行政执法局又在人民西路查处未经许可销售烟花爆竹店2家,查扣各类烟花爆竹35箱。目前,以上3起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取证中。
下一步,县行政执法局将继续联合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等单位,常态化开展巡查,严厉打击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等行为。
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危害:非法销售的烟花爆竹缺乏规范管理,若大量烟花爆竹堆放在狭小空间里,就如同定时炸弹,极具安全隐患。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经营烟花爆竹。不论是线下实体店违法销售烟花爆竹,还是通过微信群、朋友圈转发进行线上网络销售的,都属于非法经营行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朋友圈转发也要担责!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将被处以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浦江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