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定位、夜间行动
甚至浑水摸鱼“加塞”
……
有人在处置建筑垃圾时
制造重重障碍躲避执法
导致案件追查难度升级
但是,“执法蓝”们巧用大数据对比
逐帧追查破迷局
近日,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时发现,黄宅镇某工地有大量不明来源的建筑垃圾。执法人员立即展开调查。通过现场走访及调查,执法人员锁定了3辆运输车辆涉嫌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
然而,在查询车辆GPS信息的过程中,执法人员却遇到了新的难题——经查询,相关涉事车辆的GPS信息显示,当天并未有行驶记录!这一发现,使案件追查难度升级。
▲GPS信息
面对重重障碍,执法人员继续开展调查,调取了工地附近监控视频逐帧追查,并从大量的视频数据里提取关键信息,倒查出运输路径。同时,根据“蛛丝马迹”顺藤摸瓜,找到了建筑垃圾产生地。
经查实,该运输公司共安排3辆车辆,将某厂房建设产生的建筑垃圾,运至黄宅镇某工地内,运输车次总计7车。
“我们事先关闭了运输车辆的GPS定位系统,再趁着夜间时段运输建筑垃圾。本以为这样做,就能躲避执法检查了,却还是没逃过执法人员的追踪。”在调查谈话中,运输公司负责人表示十分后悔,不应心存侥幸而违规处置建筑垃圾。
鉴于该涉事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执法部门依法对其作出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执法部门再次呼吁,运输企业和个人应规范处置建筑垃圾,严禁随意倾倒、未经核准擅自运输及运输过程中抛洒滴漏等违法行为。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第七条第一款 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向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获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后,方可处置。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施工单位处 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建设单位、运输建筑垃圾的单位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一)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二)处置超出核准范围的建筑垃圾的。
来源:浦江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