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市民及外地在浦人员:
我县于7月11日15时启动防台风“巴威”Ⅰ级应急响应,为全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经报请县政府同意,县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实行“五停”(停止户外集体活动、停课、停工、停业、停运)措施:
1.全县停止陆地、水上等户外举办的文化、旅游、体育等各类集体性活动或大型群众性活动。
2.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校外培训机构等停课。
3.全县在建工地一律停工;危化矿山企业在妥善做好安全措施后于7月11日16:00前一律停工。
4.全县旅游景区(点)一律停业;营业场所在妥善做好安全措施后于7月11日16:00前一律停业。
5.全县视情调整公交线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客运班车、包车、出租车、网约车、山区公交线路停运,除抢险救援、应急指挥、物资保障等特种车辆外,社会车辆非必要不得上路行驶,最大限度减少路面通行风险。
6.除抢险救灾和民生保障单位(供水、供电、燃气、通信、医疗等)外,全县实行“五停”。
请全县市民及外地在浦人员密切关注台风、暴雨、洪水预警信息,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听从指挥、做好防护,非必要不外出,将灾害损失减至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