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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热点] 浦江县大桥路与浦南大道叉口西北地块3月21日公开拍卖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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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2-28 15:35: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浦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浦自然资源告字〔2019〕8号

经浦江县人民政府批准,浦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拍卖出让大桥路与浦南大道叉口西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
竞买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被列入浦江县土地、矿业权出让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本次地块拍卖不允许连拍,周边相邻地块如为同一竞得人,允许宗地合并,地块建设如按照套间式设计并符合公共建筑的消防、质量安全等要求的,可分割登记。
(2)竞得者必须按照建设用地出让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进行开发建设。

请有意竞买的人(单位)在报名竞买前,可到浦江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详细了解地块现状等情况,浦江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浦江县江滨中路56号;联系电话:0579-84114280。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增价幅度为 10元/㎡ 或 10元/㎡的整数倍,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确定竞得人的具体要求以地块出让须知为准)。

出让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2019年2月28日至2019年3月20日
2.报名时间:2019年3月18日至2019年3月20日(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20日10:00时)
3.本次拍卖时间为:
TZ-10地块拍卖时间为2019年3月21日10:00时至最高价产生。
TZ-11地块拍卖时间为2019年3月21日10:30时至最高价产生。
TZ-12地块拍卖时间为2019年3月21日11:00时至最高价产生。
TZ-13地块拍卖时间为2019年3月21日11:30时至最高价产生。
TZ-14地块拍卖时间为2019年3月21日12:00时至最高价产生。
TZ-15地块拍卖时间为2019年3月21日12:30时至最高价产生。
TZ-17地块拍卖时间为2019年3月21日13:00时至最高价产生。
以上时间均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

申请方式
申请人须办理或持有有效的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填报相关信息,缴纳竞买保证金后参与地块竞买。
办理数字证书请参阅“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使用帮助/常见问题”,服务电话:400-0878-198;受理单位:杭州天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3号天堂软件园E幢9层;申请办理数字证书网址:http://www.tseal.cn/tcloud/tdq.xhtml?statusCode=303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申请人应到现场踏勘拍卖出让地块的情况及周边基础设施情况,出让人按出让地块的现状情况交地,一旦合同签订,出让金缴清即为交付土地完毕,地上、地下管线的迁移、地块范围内围墙构筑等都不作为交地的前置条件。竞得人竞得宗地后,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最新规定办理人防、环评、水土保持等相关的用地建设审批手续,所需一切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2.土地出让价款的支付:在成交之日起25日内应全部缴清土地出让金(缴款截止日遇节假日顺延)。
3.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拍卖交易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即先竞买,后审查资格。申请人应认真、全面、系统阅读《公开出让文件》、《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对上述内容作充分了解,竞买申请人一旦提交申请,即视为接受。
4.竞得入选人未通过资格审核或未通过审核或未按时提交资格审核材料、未按时办理受让人资格确认手续的,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出让人有权对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另行出让。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后,出让人与竞得人当场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在《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期限内,持《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和有关资料原件到浦江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核对无误后,签订书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办理有关手续。竞得入选人未按时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委托他人代签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盖章的授权委托公证书。
5.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拍卖成交后按拍卖成交价的20%比例自动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其余部分抵作土地出让价款。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我局在拍卖活动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6.本次拍卖过程全程网上运行,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书面竞买报价。
7.竞得人在建设时,应严格遵守用地规划设计条件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中的规定。该地块涉及电线、电缆、自来水等设施的迁移由竞得人负责,所需费用由其承担。
8.本次出让地块仅出让土地使用权,如涉及开采地下矿产资源的,应当另行办理矿产资源出让手续。
9.特别说明:土地竞买保证金不得代为缴纳。
10.动工及竣工时间:交地完毕后六个月内开工、开工后二年内竣工。并申请竣工验收。受让人不能按期开工的,应提前30日提出延建申请,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其项目竣工时间相应顺延,但延建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本次出让宗地四至已埋好界桩(或砌好围墙),出让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申请人对拟出让地块可以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579-84114280,联系人:杨女士、胡先生
2.联系地址:浦江县江滨中路56号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3.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go_home进行。竞买人须使用IE7.0、8.0、9.0及10(推荐使用IE8.0)浏览器登录交易系统,否则可能导致交易异常。

浦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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