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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公告】浦江县中余中心小学2019年秋季新生报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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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19 11:48: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中余中小招生公告
根据《浦江县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浦江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细则》等相关文件要求,浦江县中余乡中心小学2019年招生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小学新生为年满6周岁(2012年9月1日~2013年8月31日间出生)的儿童。
1.户籍所在地为中余乡的儿童。(由于客观原因要求延缓入学的,由家长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后报县教育局审批和备案。)
2.在学额有空缺的前提下,接收部分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就读。


二、报名条件
1.报名时带《户口簿》原件。未落户儿童,无法录入学籍系统,望家长尽快办理。
2.因弄虚作假无法建立电子学籍的,取消录取资格。


三、报名时间
1. 2019年7月2日——7月3日(户籍为中余乡的适龄儿童)
   2019年7月4日(非中余乡户籍的适龄随迁子女)
2.报名时只能报一所学校,网上报名时间为当天 8:00~22:00。
3.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网上报名:2019年开始应用“阳光招生一号通”平台,实施新生入学网上报名,家长可以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手机APP报名,具体操作方法另行通知。对于不会使用电脑及手机进行网上报名的家长,可以前往学校,在老师的现场指导下进行网上报名。学校服务时间为当天上午 8:00~11:30,下午 2:00~5:30。
4.7月30号随迁子女可以来校补报。


四、录取过程
1.优先录取户籍在中余乡的适龄儿童。随迁子女根据空余名额,按照《浦江县出台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细则》进行招生。具体方法如下:
(1)规上企业高管或技术骨干子女根据《中共浦江县委浦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江县优化营商环境十条意见>的通知》( 浦委发〔2018〕23号)精神接收就读。
(2)企业实用型人才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接收其子女报名就读:
①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
②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的;
③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及以上的。
④其他随迁子女实行积分入学政策,根据积分排名录取,额满为止。
积分计算办法:(父母一方)
☆基础分。在本县依法取得居住证的即得基础分10分。
☆学历或职称加分。具有初级工职业资格的加2分。
☆社保期限加分。在本县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6个月得3分,满1年得10分,一年以上每缴满一年加3分。
☆居住期限加分。(按年度加分,限加15分。)以居住证为依据,并按规定办理签注手续的,每满一年加1分。
☆合法稳定就业加分。在合法登记注册的单位就业并签订有效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期限不少于一年)加2分。在同一单位连续就业5年以上的再加2分,在同一单位连续就业10年以上的再加3分(在5年以上加分的基础上累计加分)。所就业的企业为我县规上企业的加3分,所就业的企业为我县纳税前50强企业、获得年度纳税“争先移位”奖企业、亩均税收前30强企业(10亩以上用地落地企业)和新落地投资额1亿元以上企业的加5分。
☆发明创造加分。在本县获得发明专利的每项加10分,多人共有专利的按平均数计算加分;申请人为第一专利人的,按平均数得分加倍加分。
☆表彰奖励加分。按父母在本县居住、工作期间获得的各类表彰、奖励、荣誉等加分。获得本县机关部门或乡镇(街道)表彰奖励的每项加5分;获得本县或市部门一级表彰奖励的每项加10分;获得金华市或省部门一级表彰奖励的每项加20分;获得省级部级表彰奖励的每项加30分;获得国家级表彰奖励的每项加40分。
☆学校视空额情况按照积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随迁子女。


五、报名地点
中余乡中心小学     
报名电话:0579--89383465
林老师:13738922670


(来源:浦江县中余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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