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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看的就是你……你主人呢?
近日,浦阳执法中队队员在浦阳街道丰安小区巡查时发现一只未牵犬绳的疑似流浪犬“小白”,正欲准备收容,“小白”逃离。下车后勘察现场,发现在绿化带后面有动静,走近一看,卷帘门外还拴着一只“小黑”。
同一住户养的小白跟小黑,一户两犬,是违反规定的!
执法队员上门核实,确定两只犬只确实都是同一户主所养,但该住户是位爱心人士。他说:“家里饲养的两只狗先前都是流浪犬,有一天自己找上我家不愿意走了,我看它们可怜就都收留在家里,白色的那只小狗不愿意拴绳,总爱跑出去,但是也不会跑远,就在门口晃悠。”执法人员对户主的爱心表示感谢,同时也向户主宣传了《金华市养犬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根据养犬管理办法规定,重点管理区内每户居民只能饲养一只小型犬, 告知其无证养犬及饲养多条犬只的行为都是违法的。该住户认识到一户饲养两犬是违反规定的,表示今后在养犬过程中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
随后,执法人员对超养犬只进行收容。鉴于该户主的爱心行为,以及积极主动配合整改,执法人员对其进行批评教育,不予处罚。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一户多犬,不仅严重影响市容市貌,更违反《金华市养犬管理规定》,属违法行为。下一步,浦阳街道行政执法中队将加大对一户多犬行为的排查整治力度,让我们一起努力,携手共创美丽家园。
法条速递
《金华市养犬管理规定》第十条第二款:个人在重点管理区内饲养犬只的,每一户籍和每一固定居住场所限养一只。个人饲养的母犬繁殖幼犬的,养犬人应当在幼犬出生后三个月内,将超过限养数量的犬只予以处理 。
违反本规定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养犬主管部门没收超养犬只,每超养一只并处2000元罚款
(来源:诗画浦江)
来自: iPhone客户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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