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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系列(六) 道路两旁的绿化树,原本是城市环境不可或缺的重要元素,为城市增添色彩和生机。然而,却有人将绿化树当成了扔生活垃圾的场所。近日,县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一天内在同一地方查处两起随意堆放城市生活垃圾案。
案情一
2020年7月13日上午9时左右,黄宅执法中队日常巡查时发现,望江路22号人行道的绿化树旁堆放了一堆生活垃圾。执法队员立即上前查看,并通过快递盒上的信息,迅速锁定当事人。
经谈话问询确认,当事人傅某为图方便,随手就将垃圾放在了绿化树下。执法队员立即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并依法处以罚款处罚。
案情二
早上刚有人被处罚,原以为周边市民肯定会引以为戒。没想到当晚20时左右,黄宅执法中队夜间巡查时发现,望江路22号人行道绿化树旁又堆了一堆生活垃圾。
执法队员通过走访询问周边商户和居民,迅速找到当事人洪某。鉴于其行为违反《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法队员对其依法处以罚款处罚。
相关法条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第四款 禁止随意倾倒、抛洒或者堆放城市生活垃圾。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随意倾倒、抛洒、堆放城市生活垃圾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人有以上行为的,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
垃圾放错地方就真的只是垃圾 但放对了地方就可能是个宝 垃圾分一分,小浦美十分
执法队员有话说
一天之内,同一绿化树旁查处两起随意堆放垃圾案。针对乱堆乱放生活垃圾的行为,接下来,执法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巡查和处罚力度,重点整治垃圾不分类、乱堆乱放生活垃圾等不文明行为。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希望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垃圾分类,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让垃圾分类成为一种共识和行为自觉,让我们的城市天更蓝,水更清,环境更美好。
(来源:诗画浦江)
来自: iPhone客户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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