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抛物
不仅是一种不文明的行为
而且会带来巨大的社会危害
禁止高空抛物
守护“头顶上的安全”
根据科学测算,在重力加速度影响下,一个鸡蛋从25楼抛下,可直接致人死亡;从18楼抛下,可致人头骨碎裂。即使是很小的物件,从高空抛落也可能会造成大隐患。近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便查处一起在施工时随意高空抛撒建筑垃圾的违法案件,依法对当事人进行立案处罚。
“午睡的时候‘咚’的一声把我给吓醒了,我赶紧起床往窗外一看,对面有人从楼上往下扔木板,声响大得很……”
接到举报后,黄宅执法中队立即驱车赶往黄宅镇中山工业园区,现场发现该在建厂房地面上堆满了废旧建筑木材,空气中还弥漫着呛人的尘土味。
经现场勘查并走访厂区工作人员后确定,系厂区雇佣工人所为。“厂里面要砌砖了,这些壳子板、边角料要搬出来,我想着楼下反正有有墙围着,应该不会砸到人的,就直接扔下来了。”该厂区雇佣工人解释道。
执法队员当场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教育,指出高空抛物的危害,责令清理现场并恢复原状,并根据《金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相关规定,对当事人处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高空抛物抛下的不仅是物品,更是个人素质,对他人的人身安全也构成了极大的威胁,严重的高空抛物行为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在此,执法队员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头顶安全”关乎你我,坚决杜绝高空抛物!
法条链接
《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金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十一条第(七)项:不得从建筑物、构筑物内向外抛洒物品。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七项规定,从建筑物、构筑物内向外抛洒物品的,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来源:诗画浦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