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建筑垃圾管理,严厉打击跨境运输建筑垃圾乱象,自3月起,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过境货运车辆联合集中整治行动。
此次行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抽调黄宅执法中队、杭坪执法中队等6支执法队伍中精锐干部若干,组建24小时联合行动组,加强S210杭坪超限检查站和G351浦江县浦南检查点等县域主要出入口巡查蹲守力度,对过境货运车辆开展24小时全时段检测,严查严处跨境违法运输建筑垃圾、未密闭运输物料等违法行为。
3月23日,行动组在浦江县210省道下薛宅路段巡查发现,一辆重型自卸货车运输红岩石,现场无法提供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件。经调查询问,该运输车辆属重庆富奔物流有限公司,从义乌市俊塘村房地产地基挖掘工程运输红岩石至大畈乡仓来村沙场,未办理相关手续。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公司立案查处,给予警告,并作出罚款人民币15000元的行政处罚。
3月26日,行动组在浦江县210省道浦江段黄宅镇高速路口附近巡查发现,一辆重型半挂车辆运输废土,现场无法提供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件。经调查询问,该运输车辆属杭州恒铭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从杭州市滨江区农转居拆迁安置房十区块五期工地至浦南街道办事处横塘村西400米处置,未办理相关手续。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公司立案查处,给予警告,并作出罚款人民币15000元的行政处罚。
建筑垃圾运输“抛、洒、滴、漏”行为给城市市容环境蒙上了“尘土”,也污染、损坏了城市的道路和市政设施。为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运输行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不断完善各项监管机制,引入数字化建筑垃圾监管平台,同时创新建立建筑垃圾24小时应急联动组,针对夜间建筑垃圾偷运偷倒等行为开展专项执法。
今年以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共查处建筑垃圾违法案件163起,处罚金额330600元,其中查处跨境违法运输建筑垃圾案件11起,处罚金额175000元。
(来源:诗画浦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