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门宣传、桶边指导…… 督导员、监督员、党员志愿者齐上阵 垃圾分类已在全社会引起热潮 但个别小区垃圾分类效果差强人意 究其原因竟出在了物业上 这不,浦江一物业公司就因此被处罚了
4月13日,浦阳执法中队巡查过程中发现,浦阳街道文景和苑小区西侧以及北侧大件垃圾、建筑垃圾暂存点内混入了大量生活垃圾。 经调查,该小区内居民贪图方便,在“两定四分”点非开放时间将生活垃圾随意倾倒至旁边的大件垃圾、建筑垃圾暂存点。而浙江绿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浦江分公司作为该小区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管理责任人,未尽到相应的监督管理责任,也未在小区内开展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指导、劝导等工作,发现此情况后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随后,执法队员向该物业公司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该物业公司负责人表示将积极整改,保证大件垃圾、建筑垃圾暂存点的正常使用,并配备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员,不断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将小区垃圾分类工作落到实处。 鉴于该物业公司违反《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执法队员依法对其进行立案,并处以罚款人民币3000元的行政处罚。 物业公司作为垃圾分类源头监管的重要力量,在垃圾分类工作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及5月1日即将施行的《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在住宅小区生活垃圾投放管理中需建立投放责任制和日常管理制度,落实宣传、指导、监督责任。
处罚不是目的,教育才是根本。希望全体物业服务企业增强服务意识、提升管理能力,严格履行相关责任义务,将小区垃圾分类工作做精做细做实,为业主营造文明和谐的生活居住环境。 在此 执法君呼吁各社会单位及广大市民 自觉履行垃圾分类的社会责任 正确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杜绝乱投乱放 用实际行动践行垃圾分类新时尚 共同助力浦江文明城市创建
来源:浦江执法局、诗画浦江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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