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城东派出所民警对辖区内居住的流动人口较为集中的出租屋进行上门抽查,行动中发现出租屋房东谢某没有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当即对其做出罚款的处罚,并要求在3日内整改到位。
作为房东或者管理者
是不是只要坐等收租就好了
如果你这么想就错了
一周内,城东派出所已处理8起不按《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的案件。
为切实压实出租房房东、企事业单位流动人口管理主体,夯实管理基础,城东派出所特意召开关于出租房、群租房房东规范租房培训会,教会房东操作流口申报的途径及方法,推广应用“扫码自主申报”工作。
会议上,派出所要求各出租屋房东主要及时登记、上报承租人信息,切实提升流动人口管理主体责任意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要求各房东落实房屋出租管理责任,常态化排查整改安全隐患;严禁在出租屋内供他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一旦发现承租人员有违法行为,应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
▲现场签订《出租房房屋安全管理责任书》
凡不履行申报责任,隐瞒不报、漏报、弄虚作假或拒不配合相关工作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浙江省居住房屋出租登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从严处罚。
恭喜你
到这一步登记
已经完成啦
(来源:浦江网上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