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新闻客户端6月1日消息 通讯员 张雁 倪芳芳 金华日报记者 周律江
“我家老伴吃的药可以通过规定病种门诊报销了,真是太好了。”昨天,在浦江县医疗保障中心医保窗口,家住浦江县马桥村的盛阿姨高兴地说。
据了解,盛阿姨她老伴患糖尿病30多年,还伴有肾方面的并发症,每个月都要吃药,长期下来是一笔不小的费用。窗口工作人员张雁告诉她,根据最新政策,阿魏酸哌嗪片(胶囊)成为规定病种的新增药品,今后可以享受医保规定病种门诊待遇。
规定病种门诊,是指对少数病程较长、不适宜长期住院治疗,且门诊费用不低的特殊病、慢性病,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比例进行支付的一种医疗待遇,解决群众看病难题,减轻医疗费用负担。
从2019年开始,浦江县实施全市统一的规定病种工作,把20种特殊病种、14种慢性病种纳入目录清单。此次调整病种范围,还提高相对应的支付比例,充分保障参保人员的规定病种门诊需求。
浦江医保参保人所患疾病符合规定病种范围内的,均可在县内三家医院(人民医院、中医院、浦江二院)申请办理门诊规定病种,经经办机构核准后,即可享受规定的门诊规定病种待遇。
在费用结算方面,个人负担将减少。以他克莫司胶囊为例,血液系统恶性疾病参保人员以往一个月实际用药费用大概要2000多元,过去只能按照普通门诊报销政策报销20%。现在,根据全市规定病种新增药品目录清单,按参保情况进行特殊病种门诊报销最少可报销1600多元,最高可报销1900多元。同时,为深入推进医保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规定病种门诊治疗费用可以市内直接联网结算。
据了解,本次新增的7种药品、29项诊疗项目,涵盖了34种规定病种,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患者的医疗支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