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序实施我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根据《浦江县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浦教〔2021〕3号)文件精神,我校制定岩头初中2021年招生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生方法
1.2021年新生报名继续使用“阳光招生一号通”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家长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手机APP报名。不会使用电脑及手机进行网上报名的家长,可以前往岩头初中,在老师的现场指导下进行网上报名。
二.、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6月10日—12日期间每天8:00~22:00。
我校现场服务时间:6月12日(周六)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
三、录取方法:
1.户籍在本校学区内的学生按户籍迁入时间录取。
2.户籍不在本校学区内,但父母(监护人)持有该学区内房产的学生按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取得的先后顺序录取。
3.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视学额空余情况按积分高低依次录取。
(1)报名时间:7月2日;
(2)报名地点:岩头中学校内;
(3)录取时间:7月9日。
四、报名须知:
1.报名地点:岩头初中。
咨询电话:89382900
联系人:洪老师89382900
2. 6月12日,到现场报名的户籍在岩头镇的2021年小学毕业生,需要携带户口簿
(原件及复印件)、家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6月12日,在本校学区内“有房无户”到现场报名的2021年小学毕业生,需携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家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4.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以下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1)子女及其父母的户口本(不在一个户口本或户口本体现不出父母与子女关
系的,还需出具子女出生证、父母结婚证或其它有效材料)。
(2)父母身份证。
(3)积分佐证材料:申请人居住证;申请人学历或职称证书;申请人社保缴纳情况(适用于缴纳社保人员,提供手机查询截图或由学校统一核查);申请人劳动合同、申请人发明创造、表彰奖励情况等证书。
(4)浦江县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积分入学申请表。
(5)学生基本信息表。
浦江县岩头镇初级中学
2021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