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宅初中2021级七年级新生入学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
6月10-12日,户籍在本校学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网上报名。户籍不在本校学区内,但父母(监护人)持有该学区内房产(有产权证)的适龄儿童少年网上报名。网上报名不会操作的可以到我校现场报名,我校提供现场服务。 学校现场服务时间:6月12日(周六)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
服务地点:黄宅中学校门口。
6月19日,民办学校未摇号中的,可报名学区学校。
7月2日,辖区内随迁子女到我校现场报名。
7月9日,随迁子女按积分政策录取。
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将视为放弃学区内学校排序录取机会,由县教育局根据各校空余学额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二、报名对象:
①本学区2021年的小学毕业生。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前。6月1日及以后迁入的回原户籍所在地学校报名就读。
②户籍不在本校学区内,但父母(监护人)持有该学区内房产的适龄儿童少年;
住房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不包括商铺、杂物间等,同时要求建筑面积必须满足正常监护需求。如果拥有多套住房的,按监护人实际居住的为准。
③辖区内随迁子女;
三、报名方法:
(一)网上报名
1.手机下载安装浙江省政务服务网官方入口——“浙里办”,注册账号并完成高级实名认证。有支付宝的可以不用下载“浙里办”,在支付宝“城市服务”栏中可找到“浙里办”,且无需实名认证。
2.进入“浙里办”→搜索“阳光招生”→点击网上报名,输入孩子身份证号码;→点击查询户口,系统自动跳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户口地址及学区匹配等信息;→点击确认提交,报名成功。
3.报名成功后系统自动跳至录取查询,录取结果栏中系统显示三种情况:提交的材料完全符合的,显示已录取;不符合的,显示未录取并有未被录取的说明;学校还未审核的显示审核中。
☆注意事项
(1)注册系统账号时,请填写最常用的手机号码,并在系统开放时段保持畅通。
(2)录取工作完成后,系统会以短信的形式通知家长。
(3)身份证号码最后一位为X的,填写时一定要注意用大写的“X”。
(二)现场报名
1.请细读《浦江县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根据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到相应地点,在老师的指导下完成网上报名。
2.户口在本学区:户口簿、身份证(父母双方)原件。
3.有房无户:户口簿、房产证原件、身份证(父母双方)原件及复印件。
(三)随迁子女报名
按照《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完善政策规定切实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工作的意见》(浙教基〔2014〕31号)、《浙江省教育厅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教基〔2016〕69号)等要求,根据《浦江县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细则(试行)》(浦教〔2019〕17号)等政策予以落实。
7月2日在学额有空余的前提下,辖区内随迁子女可到本校报名。学校审核后根据积分高低排名录取。
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的申请材料:
【基本资料】
(1)具有黄宅镇学区内的劳动合同或黄宅镇学区内的营业执照。
(2)子女及其父母的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不在一个户口本或户口本体现不出父母与子女关系的,还需出具子女出生证、父母结婚证或其它有效证明材料)。
(3)父母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积分佐证材料】
(1)申请人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学历或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社保缴费凭证(现场手机查询)。
(4)申请人劳动合同。
(5)申请人发明创造、表彰奖励情况等证书。
四、录取方法:
按以下顺序依次录取
①按规定时间报名的本学区学生,报名数据经教育局网上报名系统审核通过的予以录取。
②户籍不在本校学区内,但父母(监护人)持有该学区内不动产权证的适龄儿童少年;
③辖区内随迁子女,在完成本学区学生招生后,根据学校学额空余情况,按积分高低排名录取。
注:辖区内随迁子女,只能到我校进行现场报名。
五、未尽事宜届时请关注我校通知。
招生热线:89380063
13566786638(唐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