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交警大队组织警力在城区、乡镇街道部分主要路段开展电动车交通安全“排雷”集中整治行动,有效整治了电动车的违法行为。
在和平路和江滨路的交叉路口,县交警大队设立了检查点,对过往的电动车进行排查,发现存在没带安全头盔、违法载人、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你骑电动车不戴头盔,很不安全的,对你自己也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所以你自己平时一定注意,一定要记住骑电动车要戴头盔。”交警一再叮嘱市民。
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交警对市民不带头盔的违法行为都进行了处罚。
据了解,在此次整治行动中,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全县6个卡点安排了警力,聚焦重点区域,对电动车闯红灯、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违规驶入机动车道、逆向行驶以及无牌假牌套牌、非法改装电动车上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开展电动车交通安全“排雷”集中整治行动,依法查处电动车无牌、套牌、假牌等重点违法行为,目的是规范电动车停车秩序,减少交通事故发生,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县交警大队黄宅中队民警黄隆隆说。
据统计,电动车交通安全“排雷”集中整治行动日,共查处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50余起,其中未佩戴安全头盔29起,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6起,逆向行驶2起,违法载人5起,非法改装8起。
(来源:诗画浦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