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节水行动,创建节水标杆。7月2日,浦江县财政局向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分中心等71家获得节水型单位荣誉称号的单位,拨付了112万元节水型单位奖励补助资金。这一举措有力推动节水行动的开展和节水标杆的创建,进一步增强群众节水、护水、爱水意识。
浦江县去年年底出台《浦江县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健全完善节水管理、节水奖励、水资源刚性约束协同推进等10余项节水保障机制,初步拟定节水标杆奖励政策方案,以奖促节、以奖促创。在此基础上,建立节水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环环相扣的责任体系,保障创建工作持续推进、常抓常新。
浦江县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时机,重点开展节水标杆学校、节水标杆小区、节水标杆企业创建,致力打造一批在全省具有代表性和标杆意义的节水领跑者。根据载体自身特色,制定合理有效的改造方案,主要对非常规水资源替代、节水工艺技术设备及信息化管理等方面进行优化改造,提升方案的可操作性。同时,每月进行用水情况统计分析,监控各区域用水情况变化,及时通报,对发现的问题落实专人全程跟踪指导,对创建单位及时开展上门服务,确保整体创建工作有力有序。
近期,浦江县节水办会同县公共机构节能办、县水务局对完成2020年度创建任务的节水型单位进行书面评审和现场抽查,对符合创建标准的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分中心等71家单位授予荣誉称号。
浦江县积极开展节水标杆创建工作,通过打造“节水意识强、节水制度完备、节水器具普及、节水标准先进、监控管理严格”的节水标杆单位,不断巩固和提升节水型社会建设成果。本次浦江县财政局拨付的112万元节水型单位奖励补助资金,把“珍惜水 节约水 保护水”变成每个人的自觉行动,有力促进形成人人参与节水的新风尚。

来源:金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