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知道就按时间去扔垃圾了,图省力把垃圾往驿站附近地上一丢还违法了……”昨日,家住浦阳街道青年路2号的张普英因其屡次未在指定的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被罚款300元,这让她后悔不已。
8月15日,浦阳执法中队巡查发现东山小区垃圾分类投放点外堆放有几袋垃圾,便通过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垃圾分类驿站监管系统查找监控,监控显示此处垃圾为一名身穿黑色长裙戴面罩的短发女子所扔。
执法队员立即联系社区网格员,并将视频监控发送至“塔山社区”微信工作群,协同社区工作人员一起找寻当事人。“这个人跟8月13日垃圾分类曝光台的其中一名当事人很像,应该是同一个人,监控上看是从南面楼道走出来的,我们一起去询问一下周边住户和驿站监督员……”在社区工作人员的全力配合下,经过大量的视频比对及周边住户走访,执法队员在18日终于锁定违法当事人张某。
随后,执法队员及社区工作者一同来到张某的住所,张某对其数次乱扔垃圾的行为供认不讳,并表示知晓生活垃圾需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只是贪图省事在上班途中将垃圾随意堆放在驿站门外。鉴于当事人在非投放时间随意乱扔垃圾的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法律法规,执法队员依据相关规定对其处以罚款300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垃圾分类是一项系统工程,在这场攻坚战中,人人都是主角,没有谁是看客!执法队员在此呼吁广大市民朋友生活垃圾需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切不可图一时省力随意丢弃。
接下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继续深化“城管进社区”工作机制,与街道社区一同持续加强垃圾分类巡查整治工作,面对未定时定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行为,严惩不贷!
(来源:浦江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