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浦江在连绵阴雨中迎来了秋季,风雨交加却并未阻挡一些人焚烧秸秆的步伐。一些群众为图省事,将收割后的农作物秸秆及田间杂草一烧了之,为这灰蒙蒙的天空又加了一层“灰罩子”。10月19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仅在浦阳辖区内就发现并查处了5起秸秆焚烧案件。
案例一:肖某露天焚烧荒草案
2021年10月19日13时55分,当事人肖某在浦阳街道人民东路南侧田地上露天焚烧,焚烧总面积约0.5平方米,焚烧物质为枯枝荒草,现场产生大量烟尘,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其停止焚烧,扑灭火势。经立案调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肖某露天焚烧枯草的行为作出罚款人民币5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陈某露天焚烧荒草案
2021年10月19日14时00分,当事人陈某在浦阳街道人民东路南侧田地上露天焚烧,焚烧总面积约0.5平方米,焚烧物质为枯枝荒草,现场产生较大烟尘,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其停止焚烧,扑灭火势。经立案调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陈某露天焚烧枯草的行为作出罚款人民币5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姜某露天焚烧秸秆案
2021年10月19日14时10分,当事人姜某浦阳街道人民东路路边南侧田地里露天焚烧,产生大量烟尘物质,该处焚烧的总面积约2平方米,焚烧的物质为玉米杆,现场产生大量烟尘,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经过立案调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姜某露天焚烧秸秆的行为作出罚款人民币5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陈某露天焚烧杂草案
2021年10月19日14时20分,当事人陈某在浦阳街道五小北侧、351国道南侧的农田里露天焚烧,产生大量烟尘物质,该处焚烧的总面积约1平方米,焚烧的物质为杂草,现场产生大量烟尘,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其停止焚烧,扑灭火势。经立案调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陈某露天焚烧杂草的行为作出罚款人民币5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邱某露天焚烧枯草案
2021年10月19日16时05分,当事人邱某在浦阳街道东山公园北边山坡上露天焚烧,焚烧总面积约1平方米,焚烧物质为枯草,现场产生大量烟尘,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其停止焚烧,扑灭火势。经立案调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邱某露天焚烧枯草的行为作出罚款人民币500元的行政处罚。
近年来我县关于禁止焚烧秸秆、荒草的整治力度不断增强全面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焚烧荒草等违法行为
为什么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荒草?
一、污染空气环境,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二、能见度下降,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影响道路交通和航空安全;
三、容易引发火灾,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能直接烧死、烫死土壤中的有益微生物,破坏土壤结构,造成耕地质量下降;
五、产生大量二氧化碳,严重污染大气,加剧温室效应。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持续加强田野地间巡查频次,专注城市的每个角落,做到“空间覆盖无空白,责任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筑牢秸秆禁烧“防护墙”,力争查处野外焚烧“每一把火”。
来源:浦江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