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150余名“精锐干将”,通过“班子带头+集中整治+定人定点”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城区人行道停车秩序整治攻坚行动。
要求全部车辆按照“线内停放、头尾一致、整齐划一”的标准有序停放,通过对违停车辆进行登记、劝导、教育、处罚等一系列举措,强化违停车辆执法力度,全力攻克人行道车辆乱停乱放难题。
整治范围
从核心区域整治严管,逐步向外围推开,最终实现城区全域停车秩序规范化。
核心区域:东至中山路、西至环城西路、南至江滨路、北至月泉路的区域范围。
外围区域:东至亚太大道、西至毛亚线、南至210省道、北至文景路的区域范围。
一天内,整治行动共查处机动车违停行为529起,非机动车违停行为265起,拖移违停车辆39辆,登记劝导违停人员347人。
机动车违停整治
为全面加强城区停车秩序管理,从严查处各类违法停车行为,执法部门根据前期整治摸排结果,划分核心区域与外围区域,对主次干道乱停车行为进行“零容忍”打击,实现停车守法、有序、规范,助力我县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劝导违停车辆驶离
登记不文明停车人员信息
劝导车主按箭头指示规范停车
针对部分在场的机动车主,执法队员立即上前进行普法教育,要求其有序驶离;针对长时间违停的机动车,执法队员现场实施违停抄告;针对妨碍交通且无法联系到车主的违停车辆,依法进行拖移。
违停车辆贴车处罚
违法停车告知单
违停车辆拖移
非机动车违停整治
行动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精准部署、划分整治管理片区,加大广场、商场、农贸市场等地执法力量配备,对未按规定停放的非机动车予以登记、劝导、锁车等,通过“劝、疏、罚”结合倒逼非机动车规范停车。
登记不文明停车人员信息
将非机动车规整至停车位内
对未按规定停放在划线区域内的非机动车辆,有当事人在现场的,执法人员对其进行耐心引导和劝诫,登记其个人信息及联系方式,做到不登记不放过。没有当事人在场的,则对违停车辆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固定违停证据后,将其拖入规定车位并用“文明锁”锁住,并留下非机动车违停提示卡,做到不处置不放过。
非机动车违停锁车
违停提示卡
开具违停处罚决定书
停车秩序是城市文明的重要名片
请广大市民朋友们
文明停车、规范停车
做到“停好爱车,留下文明”
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人行道环境
法条速递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
《金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十一条第九项 公民应当遵守下列交通文明行为规范: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有序停放,不得占用人行道、盲道、应急车道和无障碍停车位、公交站点停车。
(来源:浦江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