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
(第30号)
当前,“双11”购物节来临,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多点爆发,新冠病毒由快递物流渠道传播的可能性在加大,为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疫情传播风险,切实保障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通告如下:
1、请广大市民在疫情防控期间不要从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邮购任何商品。如从境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涉疫商家(检测出有阳性人员、物品或环境的厂家(企业))处邮购的商品已送到您家中,请对收到的包裹进行全面消毒,并将包裹封存不动,接触包裹人员要及时主动向所在地村(社区)和工作单位报告,并配合做好筛查、检测、管控等工作。
2、通过电商、微商等渠道购买的商品,尽量采取快递柜、驿站等无接触式取件方式,不要直接接触,要正确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使用75%酒精喷洒擦拭包裹及外包装表面2遍以上,时间3分钟,并立即用流动水加肥皂或洗手液洗手或使用免洗手消毒液。洗手时要按照“七步洗手法”认真揉搓双手,每步保持在15秒以上。拆开的废旧纸盒、废弃物包装不应让儿童和宠物接触玩耍,应尽快按垃圾分类要求清理干净。
3、各快递物流企业对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包裹要建立待检区,实行分区存放,严格落实“先消毒、后分派”制度;要切实做好包裹处理场所、营业场所、运输工具、内部办公场所消毒、通风工作,并做好台账记录;对已通报涉疫商家(检测出有阳性人员、物品或环境的厂家(企业))及时进行物流熔断,对已发出的涉疫包裹进行全面消毒并封存,及时主动上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0579-89395056)进行后续处置,避免涉疫包裹直接流入群众手中;要充足防疫物资储备,适时开展疫情防控演练,进一步提高应急能力。
4、要加强快递从业人员防控知识培训,加大核酸检测抽查频次,并严格落实风险排查、佩戴口罩、查验健康码、检测体温、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快递从业人员全程接种新冠疫苗后方可上岗,满6个月后应立即接种加强针。
5、请广大市民持续做好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不适症状,要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到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浦江二院等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不要自行用药,以免耽误治疗甚至影响疫情处置。就诊时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实报告相关的旅居史和接触史。
浦江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11月7日
(来源:诗画浦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