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虎年春节将至,进入了消费旺季。在此,浦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为您整理了一些常见消费投诉热点,提醒您放心购物,舒心消费,过一个快乐祥和年。
王先生2016年在浦江某理发店充值了10000元,目前为止消费了3000元左右,商家要求王先生再充值3000元才能继续使用预付卡,王先生不认可,要求退还卡中余款。经查,王先生充值的理发店已于2016年6月24日注销登记,现店为2018年4月2日办理营业执照。商家只是从留住客源的角度出发,作为一种营销方式允许预付卡继续使用,但要求消费者继续充值。因消费者没有在现店的充值证据,无法退款。最终,此件只能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终止调解。
预付卡消费优惠多,已成为消费者经常选择的消费方式。然而,充钱容易退款难。一旦消费者对商家的商品或者服务不满意,要求退款时,商家要么强硬拒绝,要么提出扣除先前消费的折扣费用,与消费者诉求分歧过大,更有不良商家关门“跑路”,预付款石沉大海,消费者投诉无门。因此,建议消费者根据消费金额、频次等合理充值,充值金额不宜过大,不建议1年以上无法消费完的充值行为,一旦充值,请尽快消费!
张小姐2021年8月在浦江县某珠宝店购买了价值10万的钻石戒指,购买时老板娘说过不喜欢可以换,也可以退差价。购买后第二天,张小姐想全额退货退款,商家不同意,产生纠纷。经现场调解,商家只同意换5万以上的钻石戒指,而张小姐不同意换钻石戒指,要求换成黄金。因没有确实依据,双方意见分歧又过大,无法达成一致,调解失败。
2021年投诉举报中心接到不少投诉咨询:消费者在实体店购物后无商品质量问题想要“退换货”,商家不同意,消费者前来投诉,认为商家应当7天无理由退换货。但目前,除非购物时商家主动承诺了无理由退换货,法律法规并无规定实体店必须如此。所以,消费者在购物前请三思确认是否需要再付款,并与商家确认能否在一定时限内无理由退货或换货,最好将约定写入购物凭证,否则不喜欢不是退换货的正当理由。
2021年7月,小盛接到浦江县某摄影店的电话,商家表示可以免费上门拍照,小盛就把家里的地址告诉了商家,让摄影师到家里给儿子拍照。拍完照片后,商家说底片、相册、精修都要收取一定费用,共收取了688元的套餐费。经过工作人员的调解,该摄影店的负责人通过电话向小盛沟通解释此事的前因后果,并承诺再免费为宝宝拍摄688元的套餐一次,最终获得了小盛的谅解。
年货季商家促销力度大,但消费者要谨记“天上不会掉馅饼”“羊毛出在羊身上”,不要轻信商家所谓的“免费领取”“限时特惠”等优惠噱头,为了小恩小惠,被“免费”“低价”冲昏头脑,购买本不需要的商品或服务,最终付出更大的代价。
请消费者保留好各类消费票据和相关凭证,当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做到理性维权,及时与商家沟通、协商,也可向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投诉或及时拨打12345热线投诉举报。2022年,让我们一起理性消费!
(来源:浦江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