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浦江县人民政府网

附件1
《浦江县江南商务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必要性论证报告
一、修改背景
《浦江县江南商务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于2012年9月24日获县政府批复,该控规实施以来江南商务新区在重点片区开发、路网建设等方面取得了较大成效,面对新的宏观发展背景和对江南商务新区更高职能的定位,原控规已无法适应新形势下的建设需求,为进一步推动江南商务新区的综合发展及合理、有序的开发建设,根据相关规范、条例,有必要对原控规进行修改。
二、修改范围

本次规划区块位于浦江县中心城区南部,为确保控规单元完整性,增加了原控规南侧区块,修改后的规划范围东至永在大道,西至蒋义线,南至浦义快速路连接线,北至浦阳江,总面积约12.76平方公里。
三、修改必要性
(一)国家政策出台和规划设计标准调整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2016)8号精神、随着《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一2018)的施行,对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地块建设控制要求提出了新的要求,这些变化均需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有所体现。
(二)相关规划发生变化
目前,《金华市浦江县江南片区空间发展战略规划》等相关规划正在编制,需按照新的功能定位和业态策划要求落实项目用地,对接经济开发区植入科创功能等,原控规已不能满足区块发展要求。此外,依据浦江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十四五”规划的要求,面对新形势下对江南区块发展提出新的要求。为此,本规划有必要做出相应调整。
(三)都市区协同发展建设需求
2019年浙江省政府印发了《浙江省未来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原控规已不能满足未来社区“三化九场景”的建设要求,亟需按照未来社区和“品质名城”战略要求,对控规进行相应调整。
(四)共建都市区和实现共同富裕的新路径
江南片区作为浦江南门户,是加快融入“金义都市区”,实现浦义同城的桥头堡。同时,建立江南产城融合共同富裕示范区,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培育协同发展的新动能,参与国内国际双循环,实现共同富裕。因此,本规划需要作出相应调整。
四、拟修改的内容
(一)相关规划落实
相关规划的编制实施对本区块的公共服务设施等提出的新的标准和要求,需根据相关规划要求对控规进行修改完善。
(二)梳理道路体系
结合道路体系的建设情况,对原控规的道路网系统进行优化完善。
(三)优化用地布局
结合区块内近几年的建设情况评估,对片区用地布局进行优化调整,主要调整片区内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产业用地、居住用地、绿地、中小学用地及公用设施用地。
(四)完善配套设施
根据相关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标准,结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一2018)要求,按社区生活圈理念对不同圈层的公共服务设施进行合理规划,并对相应的配套用地进行修改完善。
(五)优化地块控制经济技术指标
社会经济发展形势发生了新变化,为了适应新形势,提高项目实施效率,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符合相关技术标准为前提,调整部分用地的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绿地率等经济技术指标。
(六)完善市政管网
结合市政类专项规划要求,对本单元内给水、雨水、污水、电力等市政管网进行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