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10时40分,兰溪市发现1例新冠肺炎病毒阳性感染者。兰溪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报活动轨迹,发布通告划分“三区”范围↓↓
关于兰溪市1例新冠肺炎病毒
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的通报
3月26日10:40,兰溪市发现1例新冠肺炎病毒阳性感染者。该感染者为外省返兰人员,现居住地为兰溪市兰江街道彩虹城。兰溪市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开展隔离管控、流行病学调查等各项应急处置措施。现将该人员的主要轨迹通报如下:
3月23日
中午从外省自驾回兰溪,15:30左右在兰溪市沈村收费站下高速,16:00左右到达兰江街道彩虹城住处,16:35在彩虹城物业处,17:25在彩虹城对面创业大道38号一米一粥饭店,18:00在兰江街道大阜张东瓜洗车店,此后当日未外出。
3月24日
早上在家吃早饭,上午在家一直未外出,中午12时许下楼步行至彩虹城对面创业大道38号一米一粥饭店,晚上在彩虹城家中就餐,未外出。
3月25日
早上在家吃早饭,13:34在彩虹城对面创业大道38号一米一粥饭店,下午14:00左右自驾车到兰江街道蕙兰路邮政网点(未进入),后往环城西路兰溪市安顺车辆检测公司,14:20到兰江街道康宁路吉佳汽修店,14:46在兰江街道康宁路童昊副食品店,后返回安顺车辆检测公司。16:09自驾前往兰溪市体育中心核酸检测点,16:34至17:54在兰江街道上尚城附近品善养生馆,18:10许在兰江街道邻家小厨快餐店,19:03在邻家小厨快餐店对面的红尚发艺店,20:42自驾回彩虹城住处,此后未外出。
请在上述时间段、地点与该人员有接触或轨迹交集的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向属地乡镇(街道)、村(社区)、单位或兰溪市疾控中心(联系电话:0579-88822636)报告;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就近接受核酸检测;配合做好流调和管理工作,如瞒报、迟报、谎报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请广大群众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落实个人健康防护措施,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卫生习惯。
兰溪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3月26日
兰溪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
〔2022〕21号
2022年3月26日,金华市兰溪市发现1例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根据国家、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经有关专家研判,将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划分如下:
封控区:兰溪市兰江街道彩虹城3号楼;
管控区:蕙兰路以东,夏荷路以北,彩虹路以西,创业大道以北,映月路以西,让塘下村以南,甬金金属厂区,以及彩虹路东侧农户建房地块1-14号;
防范区:蕙兰路以东,秋菱路以南,元吉路以西,越中路以北,以及社山下自然村。
现将有关“三区”管理举措通告如下:
一、封控区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硬隔离封控措施,卡口实行24小时值守,仅允许保障生活物资、医疗防护转运车辆(人员)进出,对因就医等紧急情况确需外出的人员落实闭环管理。
二、管控区实行“只进不出、人不出区、严禁聚集”管控措施,仅开放生活保障场所,守好“小门”。
三、防范区实行“非必要不出区、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的管控措施,暂停室内密闭公共场所营业,从严规范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其它公共场所按既往人流量的30%控制人数,企事业单位提倡线上办公。
四、对不服从封控管理的人员,一律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兰溪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