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黄女士:儿子和儿媳都在医院工作,一个在兰溪,一个在金华。两个人去年结婚,目前还在租房住,未买房。我想咨询一下,儿子和儿媳可否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
记者核实:2021年12月,我市印发出台《金华市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意见》,2022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
根据《实施意见》“十四五”期间,全市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16万套(间),其中:婺城区0.71万套(间)、金义新区(金东区)1.32万套(间)、金华开发区0.97万套(间)、兰溪市0.5万套(间)、东阳市2.5万套(间)、义乌市7.3万套(间)、永康市2.1万套(间),浦江县0.2万套(间)、武义县0.3万套(间)、磐安县0.1万套(间)。
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面向就业所在城区无房,有租住需求的新市民、青年人。政府、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或者持有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优先保障新引进人才、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等群体;产业园区或工业项目配建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重点解决企业员工居住问题。
部门回复:记者从金华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了解到,夫妻共同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需要满足一些条件。一、申请时,夫妻双方前12个月平均月收入不能超过5129元;二、如果两人名下有车,购车发票上的车辆价款不能超过15万元;三、如果有工商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不能超过30万元;四、夫妻双方公积金平均每月不高于1400元。如申请人户籍不在金华,还要提供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证明和《浙江省居住证》。
夫妻双方可携带材料复印件到市行政服务中心申请办理。如有疑问,可拨打82320116,向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询问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