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铺干净整洁,货架摆放有序
商家为招揽顾客,可谓不遗余力
然而,生意是兴旺了
应该做到的事儿却抛之脑后
垃圾不分类、混合投放,实属不该!
近日,开发区执法中队
对商超、小餐饮店开展专项检查
查处多起未分类投放生活垃圾案
我们以前都有好好分类的,就是这几天生意比较忙,人手又不够……
果皮、牛奶盒、报纸、塑料袋……某生鲜超市垃圾桶内全无分类,各类垃圾杂糅在一起。面对执法人员,老板连忙解释称,这是特殊情况,因为生意忙碌一时没顾上。
垃圾分类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再忙也不能成为不分类的理由,依据《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对其处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无独有偶,在同一天,另一家超市也因垃圾不分类“吃”了罚单。桶外是自己亲手张贴的垃圾分类提示语,桶内却是未分类的垃圾,如此打脸行为,让店家羞红了脸。
“我们超市顾客多,生意忙,垃圾也多,更应该重视垃圾分类,今后一定改正!”在接受罚款处罚后,店主连连作出保证,表示一定安排专人落实垃圾分类。
处罚不是目的,培养正确分类投放垃圾的习惯才是最终目标。开发区中队将持续开展“回头看”,瞄准问题多发区域,将垃圾分类监管落实到日常巡查中,强化上门宣传引导工作,“教育+处罚”两抓手,确保垃圾分类工作落到实处。
浦江执法在此提醒
广大商家朋友
“门前五包”承诺应践于行
生意再忙,也得做好垃圾分类!
只有说到做到的真君子
才能赢得消费者的长久信赖和捧场
《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是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规定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对应的收集容器,不得随意抛洒、倾倒、堆放或者焚烧。
《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单位、个人未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由生活垃圾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来源:浦江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