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相关文件规定
已备案登记超标电动车过渡期
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
期满后就要禁止上路行驶
1.具有脚踏骑行能力;
2.具有电驱动或电助动功能;
3.电驱动行驶时,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电助动行驶时,车速超过25km/h,电动机不得提供动力输出;
4.装配完整的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小于或等于55kg;
5.蓄电池标称电压应当小于或等于48v;
6.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应当小于或等于400W。
1.电动轻便摩托车:由电力驱动的轻便摩托车,分为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轻便摩托车。
(1)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由电力驱动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两轮摩托车:最高设计车速大于20km/h且不大于50km/h; 整车整备质量大于40kg且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50km/h。
(2)电动三轮轻便摩托车:由电力驱动的,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50km/h且整车整备质量不超过400kg的三轮轻便摩托车。
2.电动摩托车:由电力驱动的摩托车,分为电动两轮摩托车和电动三轮摩托车:(1)电动两轮摩托车:由电力驱动的,最高设计车速大于50km/h的两轮摩托车。
(2)电动三轮摩托车:由电力驱动的,最高设计车速大于50km/h,整车整备质量不超过400kg的三轮摩托车。
看完这新国标电动车标准
赶紧去瞧瞧自己的“小电动”
是否超标了……
1.浦江交警将持续深入开展电动车交通违法整治行动,对路面查获无牌无证上路行驶的电动车一律予以扣留,并根据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进行严格处罚。
2.已备案登记的超标电动车使用有效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月1日起所有上道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必须符合新国标。
3.消费者购买电动车时,可通过观察车辆外观构造或查看车辆合格证、说明书,来判断电动车是否符合新国标电动车规定标准。
4.不符合上述标准的超标电动车需办理报废,2023年1月1日后禁止上道路行驶。
身份证、购买发票、出厂合格证、车辆购置税或免税凭证、强制保险证明浦江车管所(浦江县恒昌大道999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浦江分公司(浦江县人民西路6号)
(来源:浦江网上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