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明火作业、出租房违反安全规定的火灾隐患特别突出,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较大的人员伤亡。今年5月份以来,县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县公安局开展涉消防拘留案件集中执法行动,移交县公安局涉消防拘留案件22个,其中21起为违规明火作业涉消防拘留案件、1起为出租房违反安全规定涉消防拘留案件,14名当事人被县公安局行政拘留。
违规明火作业典型案例
2022年05月20日,违法行为人王某在浦江县浦南街道某出租屋内,违规使用液化石油气和氧气的混合气体进行水晶拉丝作业,明知极易发生火灾的情况下,在作业时存在吸烟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2022年6月18日,县公安局依法给予王某行政拘留一日的行政处罚。
出租房违反安全规定典型案例
2022年6月10日,县消防救援大队、城东派出所在辖区开展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工作中发现,开发区星碧大道某出租房内疏散通道上设置厨房且使用液化石油气、电气线路私拉乱接未套管保护、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等问题隐患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整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6月13日,县公安局依法对宋某某作出行政拘留二日的行政处罚。
消防部门提示:
谨记动火作业安全措施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从源头做好防范
方能确保安全无事故
(来源:诗画浦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