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背街小巷及开放式小区
停车秩序整治行动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背街小巷及开放式小区内停车秩序,倡导规范文明停车,消除停车整治盲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浙江省消防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7月1日开始,在我县城区范围内开展背街小巷及开放式小区停车秩序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所有机动车辆必须端正停放在泊位内,做到停放有序。
二、所有非机动车应当停放在非机动车泊位内,朝向一致、整齐停放,不得随意停放。
三、严禁车辆停放在消防通道上,一经发现,依法处罚并拖移。
四、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擅自设置、撤除、占用、挪用停车泊位,不得擅自私划停车位、设置地锁,不得采用堆放物品等方式占用公共停车位。
五、违反本通告以上规定的,一律根据有关规定,将采取拖车、依法处罚及媒体曝光等措施。
六、停车位施划期间(7月1日—7月31日),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也欢迎广大市民提供关于背街小巷及开放式小区停车秩序整治相关的宝贵意见和建议。相关意见和建议可直接向所在社区反映,也可以拨打热线0579-89375863,或者通过“浦江执法”微信公众号“我要爆料”平台等途径反馈。
希望广大市民能够理解和配合,自觉遵守通告规定,文明规范停车,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对拒不服从管理、妨碍执行公务的,由属地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浦江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浦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浦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浦江县人民政府浦阳街道办事处
浦江县人民政府仙华街道办事处
浦江县人民政府浦南街道办事处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