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
1
户籍在潘宅片区域内年满6周岁(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间出生)的适龄儿童(指户籍所在地为浦江县浦南街道潘宅片区的适龄儿童)。
(确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缓学申请,附县级及以上医疗单位相关材料,由所在学区学校核实签署意见后,报县教育局批准。)
2
户籍不在本校学区内,但父母(监护人)持有潘宅片区房产的适龄儿童到学校现场进行网上报名。住房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不包括商铺、杂物间等,同时要求建筑面积必须满足正常监护需求。如果拥有多套住房的,按监护人实际居住的为准。
3
在学额有空余的前提下,再招收部分符合条件暂住于潘宅片区的外来随迁子女。
二、报名方法
1
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102、103教室
2
网上报名
2022年新生报名公办学校继续使用“阳光招生一号通”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可以通过手机“浙里办”APP报名(浙里办→浦江代办在线→招生报名),具体操作方法另行通知。不会使用手机进行网上报名的家长,可以前往学区学校,在老师的现场指导下进行网上报名。新生报名新浦江人子女学校,家长可以直接到就近学校现场报名。
3
在学额有空余的前提下,再招收部分符合条件暂住于潘宅片区的外来随迁子女。
4
在龙峰小学已报名但未录取的儿童少年,可以回原学区学校报名,在原学区公办学校报名后,按原有批次参加录取。
三、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
7月12日~13日:8:00~20:00;
各校现场服务时间:
7月12日~13日:
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
户口迁入截止时间:2022年7月11日。7月12日及以后迁入的回原户籍所在地学校报名就读。
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将视为放弃学区内学校排序录取机会,由县教育局根据各校空余学额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随迁子女报名时间:7月28日(有空余学额情况下)。
具体招生安排详见后面附件1:浦江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四、录取方法
1.户籍在本校学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按户籍迁入时间录取。
2.户籍不在本校学区内,但父母(监护人)持有该学区内房产的适龄儿童少年按住房房产证(住房不动产权证)取得的先后顺序录取。
3. 在学额有空余的前提下,符合条件暂住于潘宅的外来建设者子女(按积分由高到低有序录取)。
五、携带材料
报名时只能报一所学校,符合入学条件的儿童报名,请家长按以下要求携带材料和相关证件:
1.户籍在本学区适龄儿童(现场报名):监护人户口本。
2.在本学区内有房产的:1)监护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监护人住房房产证原件(如房产证抵押,需要提供相关的房产证材料)及复印件。
3.随迁子女:
基本材料:
(1)家庭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不在同一个户口本或户口本体现不出父母与子女关系的,还需要出具子女出生证、父母结婚证或其它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积分佐证材料:
(1)申请人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2)浦江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申请人的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5)申请人发明创造、表彰奖励情况等证书。
填写《浦江县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积分入学申请表》1份(报名处领)。
六、报名纪律
教育局、学校将会同相关部门对家长提供的学生身份信息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复审,家长必须对提供证件、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学生入学资格,并由相关部门追究相应的责任。
咨询电话:0579-89383270 13758944369
七、家长来校报名注意事项
1.须持72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凭证入校;
2.戴口罩,按保安指示,扫e健安,测体温,正常后进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