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吗?根据《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规定,宾馆(酒店)、民宿不得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近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处一起民宿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案件。
仙华中队在对宾馆、民宿等场所进行检查时,发现一民宿在客人未入住的房间内摆放着一次性牙刷牙膏、一次性浴帽、一次性泡澡袋等众多一次性用品。
经调查询问,民宿负责人表示该民宿自开业以来就一直主动在每个房间内摆放相关的一次性用品,提供给入住的客人使用。
“民宿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不仅可以从源头减少垃圾,也可以缓解资源浪费现象。”执法人员对民宿负责人宣传普及《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及绿色环保观念,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近年来,便携式洗漱包、旅行用品套装……这些旅行装备从“小众品类”变成“热门爆款”,我们既可见绿色生活方式的转变,亦可见环保意识逐渐深入人心。
下一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持续加强执法检查力度,不定期开展“回头看”,让绿色文明成为旅居“标配”,让低碳环保成为社会“新风尚”。
《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款 宾馆(酒店)、民宿等住宿服务提供者不得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鼓励宾馆(酒店)、民宿等住宿服务提供者提供可循环利用并符合卫生要求的消费用品。
《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宾馆(酒店)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的,由文化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来源:浦江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