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年末,各种聚餐活动随之增多,朋友们聚在一起小酌几杯是非常惬意的,但有些人却借酒撒泼,觉得酒后不需要负法律责任。下面,这个案件就给法律意识淡薄的人敲响警钟。12月4日4时10分许,浦江县公安局浦阳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其在巷子里被人打了。接警后,民警立即到达现场,并调取事发地附近的公共视频展开调查。视频中,只见一男子跌跌撞撞冲上前对报警人进行殴打。根据线索,民警立即找到嫌疑人赵某,同时将其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查,事发当晚,赵某和女友一起喝酒吃夜宵,由于多喝了几杯,回家途中,女友身体不适开始呕吐。而此时,恰巧经过的报警人在旁边多看了一眼,赵某便借酒劲耍酒疯,上前谩骂并殴打报警人。当听到报警人要找警察时,赵某更是怒从心中起,又打了他一巴掌。

目前,赵某因寻衅滋事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酒后寻衅滋事可以按照治安管理处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酒可助兴,亦可败兴。有的人酒后呼呼大睡,有的人借着酒劲寻衅滋事。酒桌上量力而为,要文明饮酒,千万莫要贪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