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我县开展多种活动,进一步改善消费市场环境,提振消费信心,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罚没物资集中销毁行动正式开始。”3月15日下午2点30分,随着一声令下,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兵分三路,运输着共计50余吨的物资,分别前往县小黄坛垃圾焚烧厂、县汽车回收公司、浦江县江委布料厂等地,进行集中销毁。
“此次集中销毁行动是‘3·15’系列活动之一。我们采取焚烧、原材料回收等无害化处理方式,依法统一销毁近年来没收的过期产品、商标侵权产品、不合格产品、非法渠道购进产品等各类涉案物品。销毁的物品数量多、品种广,包括食品、金属制品等20余个种类。”县市场监管行政执法队专职副队长吴永红告诉记者,整个行动严格遵守罚没物资管理有关规定,对罚没物资进行统一报批、统一造册、统一运输、统一查验、统一销毁,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县财政局等有关人员全程监督。
据了解,近年来,县市场监管局立足监管职能,对各类市场违法行为坚持重拳出击、铁腕整治,重点开展疫情防控保质量、“四品一特”保安全,维护利益保民生等执法工作。2022年共办理案件772起、大要案118起,入选国家级典型案例1起、省级典型案例4起、市级典型案例5起,大大提升了打击假冒伪劣的威慑力和影响力。
下一步,县市场监管局将聚力三个“一号工程”,聚焦“社会经济发展、护航亚运、消费安全、打假维权”四个方面,加大执法力度,增进民生福祉,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安全消费的市场环境。
今天上午,我县举行提振消费信心2023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诚信教育活动,进一步宣传保护消费者权益法律法规和消费常识,积极营造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氛围,提振全县消费信心。
上午九点,文化广场人来人往,热闹非凡。活动现场,县市监局、环保局、卫健局、消防大队等多个部门设立了咨询台和宣传展板,向市民发放知识手册等各类宣传资料,并现场受理消费者的咨询,解答消费者提出的问题,积极引导群众树立消费安全意识。
“我之前网上买了一盒药只要88元,现在到店里去买居然要298元。药品的价格我们也搞不清楚,所以今天过来现场咨询一下。”市民沈汉章告诉记者,之前他的爱人在网上购买了一盒药品,没想到等他再次到店铺购买相同药品时,价格比网购价高出了一大截,因此他特地来到现场询问。
针对沈汉章提出的问题,县市监局药械监管科科长蒋小龙现场给予了答复,并表示,如果市民朋友遇到了类似沈汉章的问题,要擦亮眼睛;在网络平台购药,价廉不一定物美,要认真核对药品信息;线下购药时,要记得货比三家,同时也要用好医保这个购药渠道。
除了药监科,消保分局、质量监管科和产商品检验检测研究院等多个科室也来到现场为老百姓提供免费咨询。工作人员结合居民群众最关心的生活实例,通俗易懂地讲解了消费者所享有的各项权利,列举了商品交易中存在的消费陷阱、欺诈行为并作剖析,提醒群众在合法权益遇到侵害时,要学会及时通过与经营者协商和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拨打12315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据了解,该活动共有27个消保委的成员单位和3个公益组织参加。接下来,我县会紧紧围绕“提振消费信心”年主题,加强消费教育,守护消费安全,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实现消费维权协同共治,让消费者安心、放心、舒心消费,释放消费潜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来源:浦江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