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冒充军警购物类诈骗“转型升级”了
骗子换了件“羊皮”
以校内老师的身份
开始了新一轮的诈骗
这不
在浦南街道做门窗店生意的王先生
就遇到了这种“新瓶装旧酒”的诈骗方式
结果损失惨重
近日,开门窗店的王先生接到一个自称是学校“杜老师”的电话,说过几天要来店里订购东西。随后,双方便互加了微信。
“杜老师”表示,学校以及辅导班需要订购一批不锈钢床架子,且已经找好了厂家,但由于厂家在广东,售后服务不方便,便希望由王先生做中间商,向厂家进货,售后问题也由王先生负责。如果同意,王先生可以获得每张床200元的利润。
转手就赚一大笔差价,王先生自然满口答应。随即,“杜老师”发来一张转账截图,显示已向王先生转账137500元。虽然王先生这边并未到账,但考虑平时做生意会有延时到账的情况,也就没有太多疑虑。
随后,“杜老师”向王先生推送了厂家名片,双方互相添加联系方式后,厂家表示要先付5万元订金,等到货了再付剩余货款。于是,王先生通过银行卡转账,向厂家支付了5万元订金。
但紧接着,“杜老师”又发来截图,显示称给王先生又转账了22万元。对方竟在短时间内频繁下单,且这么爽快地付款,王先生察觉事有蹊跷,便立即向公安机关报了警。
第一步:诈骗分子非法途径获取商户负责人发布的手机号码。
第二步:利用群众对“军警”、老师等公职人员的信任,冒充公职人员通过微信、QQ等社交软件联系商户,假称采购物资,如军用床、帐篷、订购盒饭、罐头、饮料等。
第三步:向商家购买的物资往往是不在受害人的经营范围内,之后以介绍厂家为由,通过预付商品定金或垫付货款为幌子,诱骗商家向指定账号转账。商家急于成交就会放松警惕,进而上当受骗。
1.公职人员采购物资会履行严格的书面程序,不会仅通过电话进行采购,更不会让商家垫付,切莫相信这种空对空的电话联系和汇款转账方式。
2.遇到任何先付定金后办事的情况都不能轻易汇款,一定要设法先核实对方的身份,三思而后行。
3.任何政府单位均不会要求群众向私人账户转账汇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