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浦江县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及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
二、缴费标准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档次表 (单位:元)

三、缴费档次变更
1.变更时间:2023年10月16日前
2.变更方式:支付宝搜索“浙江税务社保缴费”,选中“变更档次”模块为本人变更档次;微信小程序搜索“浙江税务社保缴费”,点击人员信息,可为本人、他人变更档次。
四、缴费时间和方式
缴费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前
参保人可通过银行委托扣款、银行柜台、支付宝、微信等多种渠道进行缴费。
(1)银行委托扣款。原已与银行签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协议的缴费人在协议有效期内无需重签,在签约账户内存足保费即可。新参保人员可选择邮政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金华银行、稠州银行的任一网点签订缴费协议,也可通过支付宝、微信签订协议(打开支付宝或者微信,搜索“浙江税务社保缴费”,到“银行缴费协议”一栏中签订缴费协议),委托银行从签约账户代扣养老保费。到银行签协议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用于扣款的银行卡,各位参保人务必在相应银行账户存足相应保费。因资金不足、账户状态不正常等原因,而导致扣款错误或不成功所产生的后果,由参保人自行承担。
(2)银行柜台缴费。缴费人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到银行柜台直接刷卡、现金缴费。
(3)支付宝、微信、浙里办缴费。打开支付宝、微信或者浙里办→搜索“浙江税务社保缴费”→进行缴费。
五、温馨提醒
1.已到龄人员累计缴费不满15年的(含2023年度),需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至各乡镇(街道)365便民服务中心办理补缴手续,并在签约银行卡内存足缴费金额,以免影响待遇发放。
2.各乡镇(街道)居保业务咨询电话:

3.浦江县行政服务中心居保相关业务咨询电话:84182903、84182632;
4.税务缴费咨询电话:12366;0579-84107697

支付宝缴费入口

微信缴费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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