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浦江实施住房公积金新政策,就马上咨询了一下。现在可以直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来支付购房首付款,可以说是既方便又快捷,确实为我们这些贷款买房的人减轻了购房压力,很给力啊。”5月6日上午,浦江市民蒋女士携带相关证件来到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浦江分中心服务大厅,办事处窗口工作人员热情接待,仔细审查缴存人相关业务材料,告知有关服务事项,在各项业务材料和信息确认无误后,蒋女士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余额201100元作为购房首付款当天就全部按照约定转入指定账户。这是3月18日金华市出台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政策后,浦江县第一笔办结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服务事项。
据介绍,缴存人购买我市新建商品住房,符合我市相关提取政策的,可提供申请人身份证件、《商品房认购协议》、定金收据及转账凭证、《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承诺书》等材料,由公积金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购买预售商品住房的,将提取住房公积金转入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资金监管账户;购买现售商品住房的,将提取住房公积金转入房地产开发企业收款账户。
截至目前,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浦江分中心总共办理了三笔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业务,提取金额共计557900元,进一步发挥了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作用,切实减轻了缴存职工家庭支付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的资金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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