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铁路运输安全畅通,铁路部门提醒沿线单位、居民在试运行期间和开通运营后,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别要做到:● 严禁向电气化铁路接触网抛掷物品;
● 严禁在铁路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500米的范围内升放风筝、气球等低空飘浮物体;
● 严禁攀登铁路电力线路杆塔或者在杆塔上架设、安装其他设施设备;
● 严禁在铁路电力线路杆塔、拉线周围20米范围内取土、打桩、钻探、吊装或者倾倒有害化学物品;
● 严禁靠近电气化铁路接触网,以及其他破坏铁路电力线路设施的行为;
● 严禁非法拦截列车、阻断铁路运输;
● 严禁扰乱铁路运输指挥调度机构以及车站、列车的正常秩序;
● 严禁在铁路线路上放置、遗弃障碍物;
● 严禁击打列车;
● 严禁擅自移动铁路线路上的机车车辆,或者擅自开启列车车门、违规操纵列车紧急制动设备;
● 严禁拆盗、损毁或者擅自移动铁路设施设备、机车车辆配件、标桩、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
● 严禁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或者在未设道口、人行过道的铁路线路上通过;
● 严禁擅自进入铁路线路封闭区域或者在未设置行人通道的铁路桥梁、隧道通行;
● 严禁钻车、扒车、跳车;
● 严禁从列车上抛扔杂物;
● 严禁在动车组列车上吸烟或者在其他列车的禁烟区域吸烟;
● 严禁强行登乘或者以拒绝下车等方式强占列车;
● 严禁冲击、堵塞、占用进出站通道或者候车区、站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