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5年全县各公办初中、小学的学区保持不变。根据各学区报名的实际情况,县教育局可对各学区生源作统筹调剂。新开楼盘等其他情况的学区安排根据县政府相关政策执行。
2.浦江县龙峰小学、浦江县月泉中学(筹)2025年秋季按过渡期政策招生,之后的学区范围和划分方式,将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依规确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3.原浦阳镇世居农业户口到其原所在学区学校报名;原金狮居委会属世居农业户口到实验小学报名;拆迁户凭拆迁办有关材料根据拆迁政策规定到相关学校报名。
4.住房房产证(住房不动产权证)不包括商铺、杂物间等,同时要求建筑面积必须满足正常监护需求。
1.城区学校:按“房户一致”优先的原则,统筹安排,额满为止。
(1)符合房户一致且住房房产证(住房不动产权证)满1年以上(住房不动产权证满1年以上截止时间为前一年的5月31日)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按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迁入时间先后顺序录取。
(2)房户不一致但符合适龄儿童少年户口在2017年2月4日前迁入学区的(适用初中新生入学),或适龄儿童少年户口为浦江籍,其父母(监护人)在2016年7月1日前持有学区住房房产证(住房不动产权证),且缴纳养老保险达到一年以上条件的,按户籍迁入时间、房产登记时间先后顺序录取。
房户一致但住房不动产权证不满1年的,或房户不一致(父母学区内无房产,适龄儿童少年户口在2017年2月4日后迁入学区的;父母学区内有房产,但适龄儿童少年户口不在学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在浦阳五小、大溪中小、浦江四中、浦江五中进行网上报名,按序录取。
2.农村学校
(1)户籍在本校学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按户籍迁入时间录取。
(2)户籍不在本校学区内,但父母(监护人)持有该学区内房产的适龄儿童少年按住房房产证(住房不动产权证)取得的先后顺序录取。
3.体育艺术类专门学校
招生方案须报审批的教育、体育行政部门核定同意后方可实施,可进行体育或艺术的术科测试,但不得组织文化科目考试。
4.浦江县龙峰小学
2025年秋季学期一年级计划招生360名,按以下批次依次录取:
(1)第一批。①列入政策性照顾的入学对象;②根据政策承接世居生源(城东世居生源、五里世居生源);③实验小学、浦阳一小学区范围内,符合本年度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且在龙峰小学周边区域内的生源,可以选择龙峰小学报名。
原则上第一批招生录取人数不超过230名。如果第一批报名人数未超过230名,一次性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230名,则实验小学、浦阳一小学区范围符合报名条件的新生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2)第二批。面向浦江县户籍适龄儿童或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监护人持有我县公安机关签发并处于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且在我县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1年)生源摇号录取。报名人数未超过第一批招生录取后剩余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剩余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5.浦江县月泉中学(筹)
2025年秋季学期七年级计划招生580名,按以下批次依次录取:
(1)第一批。①列入政策性照顾的入学对象;②实验中学学区范围内,符合本年度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可以选择月泉中学(筹)报名。
原则上第一批招生录取人数不超过400名。如果第一批报名人数未超过400名,一次性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400名,则实验中学学区范围符合报名条件的新生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2)第二批。面向浦江县户籍适龄儿童或符合条件(监护人持有我县公安机关签发并处于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且在我县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1年)的在浦江县域内小学毕业的随迁子女生源摇号录取。报名人数未超过第一批招生录取后剩余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剩余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